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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条件下公务员可以加分?
4.四川公务员笔试加分政策
(1)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
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和有关规定,截止报名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享受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共加5分的优惠政策,具体加分办法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各加2.5分。所加分值按规定比例折合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根据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规定,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在农村(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以外的乡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所、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村组基层组织等)、社区(指社区基层组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连续工作2周年及以上且服务期满的,每工作满1周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安排在乡镇和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志愿者,1年中在村组和社区工作累计满6个月以上的,视为1年农村、社区工作经历,按上述办法加分)。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同意成都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享受服务期满后有关政策的批复》(川人办发〔2009〕182号)文件规定,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可参照全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享受加分政策。
我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报考公务员的,按照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7〕24号)、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川组通〔2007〕52号)文件规定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在抗ZHEN 救灾中表现突出人员,在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关于“民族ZI 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SHU 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对报考GAN孜州、阿BA 州、凉SHAN 州和少SHU 民族自治县职位的少SHU 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考生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身份证或户口薄;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报考职位所在县(市、区)人事局。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考入机关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大学生村官怎么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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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注册
报考者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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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选择招募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高校选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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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成功的考生,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
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待遇规定
高校选途网(https://www.baoaidong.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待遇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干部,研究生每月补助1500元、本科生每月补助1100元、专科生每月补助900元(民族地区分别增加200元)。任职1年且考核合格的,每人每年增发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养老
保险、
医疗保险参照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干部标准执行。
(二)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在年初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省财政将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所需经费纳入省对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标准支出计算范围,并加大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办公、住宿等问题由乡镇(街道)负责解决。
(三)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考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四)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享受“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同等优惠政策。
(五)从2010年起,县、乡两级事业单位在编制定员内需补充人员时,一般从聘任期满的村(社区)大学生干部中定向考录;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在编制定员内考录公务员时,应注重从聘任期满的村(社区)大学生干部中考录;省内县以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制定员内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应有一定的比例专门面向聘任期满的村(社区)大学生干部。
(六)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可按程序纳入选调生选拔范围。
(七)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考录为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聘任期计算工龄。
(八)对连续3年被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村(社区)大学生干部,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可依法按程序选拔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
(九)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省项目)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大学生,服务期满、自愿留在村(社区)工作的,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聘为村(社区)干部,纳入“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
这个是四川省的下发的公文
考核合格的话有加分,评优的话 还多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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