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29 11:31:31 | 高校选途网
2022年大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大庆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教育部、 黑龙江 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大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大庆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
第三条 学校全称:大庆职业学院。英文名称:Daqing Vocational College
第四条 学校代码:12718。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业务主管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是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颁发 毕业 证书 的学校名称:大庆职业学院。证 书 种类:专科。
第八条 学校地址
北校区,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火炬东路7号。
南校区,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火炬北二路1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大庆职业学院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大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 校招 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大庆职业学院招生 就业 指导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大庆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在各省(自治区)官方媒体发布或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 考试 报名条件、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所在省有招生计划的考生,可报考大庆职业学院。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考生通过网上 填报志愿 ,学院分省(市、自治区)实行 计算机 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尊重 志愿 ,分数相同考生(同分末段),按考生所在省份分数相同考生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第一志愿未录满专业,录取征集志愿考生,专业无级差要求。
第十七条 对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九条 学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并在 高考 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另外,石油工程技术、油气智能开采技术专业,面向矿区艰苦行业,更适合男生就业,要求身体无残疾。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征集志愿考生。
第六章 学费 标准
第二十三条 我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改革和发展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详细如下:
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等4个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广告 艺术 设计等7个专业每生每年5400元;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化工自动化技术、油气储运技术、油气智能开采技术、石油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应急救援技术、智能焊接技术、园林工程技术、软件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18个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
第七章 其 它
第二十四条学校实行优秀学生奖励政策,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评定。
第二十五条 学校实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学校筹集的企业和社会捐助等方式的资助制度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本校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第八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 电话:0459—5878905,5875333,5871601、5876043; 传真:0459—5875333; 网址:; 微信平台:搜索公众号“大庆职业学院”加关注。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大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完善招生规章,做到依法治招,确保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大庆师范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0235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上级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负责解决招生及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高校选途网
第七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执行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要求进行规范招生;
2.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发展规划,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
4.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学校基本情况和招生政策;
5.负责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
6.组织实施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7.对录取新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8.配合、支持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做好相关服务与协调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及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结构及就业率等为依据,克服盲目性和短期行为。
第十条 生源计划的制定以各地人才需求情况、对等招生协议落实情况、上级总体平衡情况及考生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为依据。生源计划经主管校领导审定,报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招生就业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寄(送)到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做好录取工作。
1.各批次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要求不低于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相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专业录取时,按考生实际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2.投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要求制定,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00%比例分配专业,缺额专业将在剩余投档考生中依据分数择优录取。
3.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果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
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在其他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时,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缺额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非第一院校志愿进档的考生依据分数择优录取,调剂至缺额专业。
4.专业录取时,我校执行教育部有关对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政策的规定。对于考生享受的各种政策,学校在提档时予以认可,专业录取时则按高考实际分数排序,在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顺序为有政策加分的考生,英语、语文、数学分数高的考生。
5.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在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按省统考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使用我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成绩的省份,按我校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6.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体育统一测试成绩合格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体育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按照体育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7.学前教育专业录取办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在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按综合分(文化课×70%+专业课×30%)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使用我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成绩的省份,按我校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8.考生录取专业确定后,不予更换专业。
9.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0.英语专业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外语语种均不受限制。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办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我校按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考生可以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查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除国家奖励政策外,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和“铁人”奖励基金。
第十六条 学校为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采取帮助特困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设立助学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发放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多项助学措施。
第十七条被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于该批次录取结束后六日内寄出。
第六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邮政编码:163712
咨询电话:0459-5510088 5510288
网 址:
电子信箱:zsjy@dqsy.net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0年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工作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
第二十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一律予以退回。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自公布后实施。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本章程由大庆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高校选途网(https://www.baoaidong.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四川高考328分左右能上什么大学的相关内容。
2023年四川高考,分数落在328分的考生,可选择的大学范围广泛,本文整理了一些四川高考328分左右能够报考的大学,为考生提供参考。